以主體意識「解殖」的陷阱──回應港大《學苑》〈撥亂反正 香港解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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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學生報《學苑》最新一期題為「帝國瓦解 香港解殖」,專題探討香港獨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其中〈撥亂反正 香港解殖——香港談獨立的條件〉正面探討香港獨立的理據,剖析和打破大眾對香港獨立可行性之謬思,實為筆者所樂見。然而,該文作者以「解殖」為題,在論證中多次提及「主體意識」對獨立的重要性,則值得商榷。

筆者曾在〈「解殖」下的勾結共謀〉一文中,指出「解殖」的概念如何在官方和本地後殖研究者的論述中藉強調英國殖民遺害,成為強化中國殖民香港的工具。在這個需要反殖抗爭而非後殖研究的時代,解殖作為概念並不可恃。雖然〈撥〉文作者以解殖為邁向獨立的關鍵,與本地後殖研究者對解殖的詮釋有明顯的差別,但考慮到「解殖」一詞強烈的後殖民語境,對香港獨立運動而言並不適合。本文作為「香港反殖系列」的其中一篇,將嘗試解釋〈撥〉文所言解殖的含意,並論證解殖的概念不應作為香港獨立的理論方向。

 

〈撥〉文所言「解殖」之意

〈撥〉文雖以解殖為題,通篇正面提及殖民或解殖的篇幅其實不多。只有:

1. 在討論公投的意義時,指「在歷史中的解殖運動,皆建基於主體意識和自決」 (頁51);
2. 數次直指中共為殖民者或殖民政府 (頁51, 53, 54及55);及
3. 全文最後一節與文題相同,皆為「撥亂反正 香港解殖」(頁55)。

事實上,作者論證的重點在於香港擁有獨立的條件,通篇從未正面解釋過他所言「解殖」到底是指甚麼。按前文後理推測,最直接的意思該是「結束 (中共) 殖民統治」。作者主張香港應脫離中共這個殖民者獨立,而題為「撥亂反正 香港解殖」的最後一節中提及「香港人更應民族自強,為自己製造獨立條件,將殖民者驅逐出境」,便是例證。

然而,對作者來說,解殖又似乎不單指結束殖民統治這個結果,亦包含達至這個結果前的轉變。首先,作者以解殖為題,論證香港有獨立的條件,似乎認為讓香港人認清香港其實有獨立的條件、建立主體意識、不再抱持「中共不會讓香港獨立」的失敗主義是香港解殖工程的一部份。其次,假若解殖等於結束中共殖民統治,基於作者主張香港應該獨立 (而非維持自治、城邦建國或歸英),那麼對他來說「香港解殖」跟「香港獨立」沒有任何實質上的分別,說解殖是多此一舉。

因此,根據筆者推斷,〈撥〉文作者對「解殖」這個概念的理解,乃以獨立為目標或完成,但亦包含最少以下四種含意:

一、建立「主體意識」;
二、建立自主的意志;
三、破除失敗主義;及
四、破除對獨立可行性的謬思。

之所以說推斷,是因為作者在文中並未清晰分辨上述四種含意,或可能認為四種含意根本沒有分別。然而,筆者認為有必要先作此區分,因為四種含意的指涉有實質差異。首先,「主體意識」的詞意含糊,一些後殖論者和「左膠」也經常使用[1],單言主體意識未必與獨立有關,甚至可以用作支持反對香港獨立的論述 (這點在下文將再詳細論及);其次,基於主體意識的詞意含糊,即使有了主體意識亦不必然等於有自主的意志,可是在另一種詮釋下又可以說主體意識一詞已包含了另外三種含意;再者,認知上破除對獨立可行性的謬思,認清香港比想像中更有獨立的條件,也不等於心理或心態上必然能克服失敗主義、認同香港真的可以獨立。

〈撥〉文四種解殖的含意相互之間當然息息相關,破除對獨立可行性的謬思應有助實現其餘三種含意;在某種詮釋下自主意志的建立、失敗主義的破除和對獨立可行性的認清亦可被視為「主體意識」的體現。連此四種解殖的含意之間的關係都可以出現不同的解讀,更遑論它們與獨立之間的關係。未能清晰辨別解殖的不同含意,亦未論證解殖和獨立的關係,在這情況下高談「香港解殖」,不但在學術上自曝其短,更嚴重的是讓多年來以「解殖」之名協助中國殖民香港的那些本地後殖研究者有可乘之機,在反殖和獨立運動中重施故技,消弭反中殖的抗爭力量。

 

「主體意識」的歧義

〈撥〉文指「在歷史中的解殖運動,皆建基於主體意識和自決」,姑勿論如此論斷是否符合事實,即使所有解殖運動都確實建基於主體意識,視乎解殖運動的進程,「主體意識」一詞的所指也可以截然不同。假設反殖獨立運動亦是解殖運動的一部份,根據一些前殖民地的例子,在成功反殖、爭取獨立主權之前,「主體意識」主要指民族意識或族群意識;當成功獨立後,面對「只是複製殖民者」、「經濟殖民」等後殖問題,「主體意識」就更傾向指一國之國民在全球化、文化衝擊和權力壓迫下對自身身份和文化價值的認同,又或是他們對一國內之「他者」族群 (如弱勢團體) 的認知方式;對極端解構主義左翼而言,甚至「國民身份」本身也是殖民的反動遺害,徹底的解殖需要將之消除 (這就是為何會有一些左翼自翊為「世界公民」)。

若不從解殖運動的進程看主體意識,就更有必要先釐清何謂「主體」,再就主體和其意識的關係進行論證。這必然涉及形而上學和認識論的問題,學派五花百門,實超出本文主題,亦恕筆者沒有能力逐一解釋。

主體意識之詞義是如此含糊,在無適當的釋義下就從主體意識推出解殖的立論,論證基礎就變得非常薄弱。筆者實在懷疑〈撥〉文作者在使用主體意識一詞前到底有否察覺過這個問題。既然他提出解殖和主體意識的目的乃為香港獨立提供論證或理論基礎,在目的如此明確下,筆者實在不解為何明明有含意更具體確切的民族意識或族群意識而不用,卻偏要採充滿歧義的主體意識。如果原因只是要顯示自己與「香港民族論」的區別,或證明香港獨立的理論基礎不必牽涉民族的概念,則筆者只能說,這是一個極度愚蠢且會自我打倒的選擇。

 

「主體意識」、「解殖」的陷阱:將殖民問題視作後殖民問題

主體意識和解殖扯上關係,本來就是後殖民論述的一部份。正因為發現在不少前殖民地中,(不同意義上的)「殖民」在民族反殖成功、驅逐殖民者後仍「完而不了」,後殖研究者才將「殖民」的概念從歷史事實提升為更具一般性的抽象權力宰制關係,以「文化殖民」、「經濟殖民」等形容殖民者失去政治統治權力後的前殖民地所面對的問題。因為民族反殖成功,殖民卻完而不了,民族的概念在後殖民處境下就失去其解釋能力 (亦成為批判對象);相應於「殖民」成為抽象權力宰制關係,「殖民」所宰制的對象亦從具體的民族變為抽象的主體。這亦是為何主體意識一詞在解殖的不同進程中有截然不同的含意。

香港的後殖民研究已有近三十年歷史,解殖和主體意識等詞彙已不知被本地後殖研究者應用過多少次。筆者在〈從後殖前往反殖〉一文中亦說過,本地後殖研究者強調香港後殖民權力的複雜性,有份令「香港民族」、「香港獨立」等議題長期缺席。解殖和主體意識等概念,其實正正是他們營造、表述這複雜性和防止上述議題出現的媒介之一。以下引文,出自羅永生〈香港本土意識的前世今生〉一文末段,於〈從後殖前往反殖〉中也有引述,是解殖和主體意識等概念成為本地後殖學者打壓香港民族和香港獨立之藉口的極佳例子:

為了避免重蹈『反殖』而不『解殖』的覆轍,走出在抵抗中只是複製你的敵人的困局,香港具主體性的未來政治共同體想像,不能從原生主義式的族群主義進路出發(因為那些都只能是虛構的和不符複雜的香港歷史實況的),而是應該正視建設公民社會,依循公民共和的原則,以公民實踐超克族群主義的分裂政治,並且以公民主體性的歷史演進的角度,扣連一個關於香港人主體抗爭精神浮現及掙扎的歷史敘事。

羅永生等人在香港可謂壟斷了關於解殖和主體意識的話語權,在這些本地後殖研究者的解殖論述中,只以「英殖遺害延續」的角度看待香港的殖民問題,所謂主體意識的欠缺歸根究柢也是英屬時代政策的遺害;更甚者,他們追求的所謂公民社會主體意識似乎與「中國人」身份或中華民族主義並不相互排拒,反而是以族群主義爭取香港獨立會給中共藉口進一步打擊香港公民社會[2]

這些香港後殖研究者強行將香港當前面對的殖民問題扭曲為後殖民問題,靠的就是解殖和主體意識等概念工具。〈撥〉文對這些概念的理解雖應與香港的後殖研究者不同,但作者既未能解釋相關差異,甚至連概念的歧義和複雜性也未掌握清楚,就貿然將相同的詞彙搬為香港獨立的理論基礎。這等於在中國殖民的學術界同謀前自曝其短,不但不能從對方手中搶奪相關概念的話語權,更隨時為對方提供彈藥,以同樣詞彙在學理層面進一步否定香港獨立。

上文曾提及〈撥〉文中「解殖」一詞有四種含意,事實上,除第四種含意 (破除對獨立可行性的謬思) 外,其餘含意與香港後殖研究所指的解殖並無必然衝突。那些本地後殖研究者大可以說,主體意識、自主的意志和對失敗主義的克服,皆是健康的公民社會發展,而追永獨立的「民粹主義」反而有損公民社會。透過挪換主體意識、自主的意志、失敗主義等詞彙的內涵,消除它們與香港獨立在概念上的關係,香港的解殖就無需獨立,強調族群主義的獨立論述反而會因損害公民社會而妨礙解殖進程。一套反對獨立、從結果上幫助中國殖民香港的解殖論述就此完成。[3](至於〈撥〉文第四種解殖的含意,主要是關於事實的理解,與一直以來著重心態和意識層面的解殖論述不符,大概會被忽視。)

 

解殖須留待反殖成功之後

將香港當前面對的殖民問題視作後殖民問題,一如筆者在〈「解殖」下的勾結共謀〉中所言,其禍害在於借英國殖民的歷史為當前的中國殖民轉移視線,淡化中國作為有其強烈主導意識和全盤殖民計劃的全新殖民者的事實。然而,這卻正是以解殖為理論基礎所會造成的結果。〈撥〉文雖嘗試為解殖和主體意識與香港獨立建構起正面的關係,但在未有解決相關概念的歧義和複雜性的情況下,只會徒勞無功,動搖不了本地後殖研究者多年來對相關概念和解殖論述的定調。

因此,筆者主張論述策略上本土派和獨派 (以至整個香港) 須放棄解殖的概念,亦要避免以主體意識立論,直至反殖成功。反殖的意思是,以族群或民族主義,視中國 (不單是中共) 及其於香港的國民和同謀為威脅我族存亡的敵人,不共戴天,直至將這些殖民者全數驅逐。反殖成功以後 (這可理解為獨立之後),各論者或學者大可將整段香港反殖運動的歷史重新詮釋為香港解殖工程的一部份,盡情批判其不足或遺害,並為真正的「後殖民香港」繼續進行解殖。但就當前的香港而言,必須棄解殖而取反殖。

 

註釋

[1] 例子可參閱筆者〈「解殖」下的勾結共謀〉一文中的註釋。

[2] 例子可見安徒(即羅永生),〈威權壓境 何求獨立?〉,明報,2016年8月7日

[3] 詳細可參考筆者〈從後殖前往反殖〉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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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不再是大學生,男,自稱女性主義者,但腦袋充斥極右思想

Posted on 13/08/2016, in 香港政治 and tagged , , , . Bookmark the permalink. Leave a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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